关于开展第三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11-22

各相关处室、系部:

为提高我院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实现我院学生持证上岗的合法合规性,增强我院应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减少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投入,加强和规范应届毕业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预防和减少毕业生在实习、就业期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根据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05]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0]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内蒙古十届人大16次会议审核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我院相关系部(专业)应届毕业生均应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经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了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具备对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16类、电工作业3类、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类)培训的机构,负责对我院应届毕业生参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为了提高毕业生就业率、预防和减少应届毕业生实习、就业期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向相关系部(专业)发出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范围:

化工系、机电系、材料工程系、计算机系2009级应届毕业生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16类、电工作业3类、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类)

二、报名要求: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晕厥、色盲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独立操作能力。

三、培训安排:

培训工种: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培训具体分类见附件

培训名额:每班50人

培训范围:化工系、机电系、材料系2009、2010届毕业生

培训安排:周一至周五每天晚自习,每周六全天

四、培训收费:

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

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财政厅和内蒙古安监局对特种作业人员收费的要求为520元,我院在校生持学生证或系部证明报名收取培训费380元;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2、考试制证费

《转发关于核定自治区安全生产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函的通知》(内安监综合字[2009]189号)要求考试收费26元。

3、特种作业人员教材费

按照采用教材的书本实际费用。

五、证书法规性: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由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统一监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特种作业IC卡操作许可证,全国通用。

此证为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工业企业特种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的上岗证,也是工业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证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人员持证上岗的一项要求,持此证可增强应届毕业生就业时的就业竞争力,提高持证人的安全作业技术水平。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持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即可。

报名地址:5号公寓楼3楼313办公室

联系电话:老师13354865888

          德老师13664748088

办公室电话0471-5260347

 

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种类划分

保卫处录入:bwc1032    责任编辑:bwc1032 

保卫处 | 电话:0471-5260309 | 邮箱:xxxxxx@xxx.xxx